轉自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一、緣起:

依據「103年度桃園縣老人生活狀況調        查」結果分析,受訪者對老年生活的期待或擔心方面,均以經濟考量與身體健康為主要項目。針對經濟考量項目,除中央推動的老人津貼、國民年金外,本府也持續推動老年市民三節獎勵金業務,以減輕其經濟困境;另平均餘命的延長,高齡者生理機能退化及慢性疾病增加實難避免,儘管全民健保已將絕大多數國民納入保障,但保費負擔仍對許多老人造成經濟壓力,本府特開辦老人健保費補助業務,俾利維護本市老人健康權益並確保其獲得妥適醫療照顧。

目的:保障本市長者就醫權益並減輕家屬經濟負擔。

推動內容:

補助對象:年滿65歲以上(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設籍本市滿1年以上,且於本市實際居住183天以上者。

二、申請資格:

(一)老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為未達20%者。申報老人為受扶養人之納稅義務人有上開情事者,亦同。

(二)未獲政府機關健保自付額之全額補助者。

  • 申請方式:基於便民考量,民眾無須提出申請,由社會局比對符合補助條件之老人,送健保署辦理減免作業。

聯絡資訊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承辦人黃小姐,電話3322101#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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