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符合什麼條件才能請領國民年金的老年年金給付?要怎麼申請? 

  1. 只要是曾經參加過國民年金保險並且依規定繳納保險費、有國保年資的人,不管年滿65歲時是否仍然在參加國保中,都可以申請老年年金給付。
  2. 勞保局會在被保險人年滿65歲的前一個月月底,主動寄發通知函及老年年金給付申請書,民眾只要填妥申請書(申請書也可以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櫃台索取),並且在申請書上黏貼好要匯入給付的金融機構存簿封面(要有戶名及帳號)影本,直接寄送到勞保局國民年金組(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42號)或送交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收件就可以了。

要符合什麼條件才能請領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要怎麼申請

  1. 國民年金開辦時已經年滿 65 歲,如果符合以下所有條件,就可以請領老年基本保證年金:
    (1)在國內設有戶籍,而且最近3年內每年居住在國內超過183天。
    (2)沒有經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
    (3)沒有領取軍人退休俸(終身生活補助費)、公教人員或公營事業的月退或一次退休金或月撫恤金。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還是可以請領:
    A. 已經領取公家機關核發的一次退休金,但是具有原住民身分。
    B. 已經領取公家機關核發的一次退休金,但是在職的時候是投保勞保,沒有領過公教保養老給付、軍保退伍給付,而且退休後沒有辦理優惠存款。
    C. 已經領取公家機關核發的一次退休金,也領了公教保養老給付(或軍保退伍給付),但退休後沒有辦理優惠存款,自年滿65歲當月開始每個月按3,000元折抵,已經將原本領取的「公教保養老給付+軍保退伍給付」總金額折抵完畢。
    (4)沒有同時領取社會福利津貼(指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榮民就養給付)。
    (5)財稅機關所提供勞保局公告年度的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合計未達50萬元。
    (6)個人所有的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未達500萬元,但下列情形的土地和房屋可以扣除價值:
    A. 土地屬於尚未徵收及補償的公共設施保留地。
    B. 房屋屬於個人所有的唯一房屋且實際居住,但是最多只能扣除400萬元。
    C. 土地屬於未產生經濟效益的原住民保留地。
    (7)沒有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
  2. 符合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請領條件的人,填妥「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給付申請書(申請書也可以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櫃台索取),並在申請書上貼妥要匯入給付的金融機構存簿封面(要有戶名及帳號)影本後,直接寄送到勞保局國民年金組(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42號)或送交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就可以了。如果有「個人所有的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達500萬元以上,但符合扣除規定」的情況,要另外檢具下列書件:
    (1)土地屬於尚未徵收及補償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欲扣除價值時,須檢附:
    A. 縣(市)政府建管單位或鄉(鎮、市、區)公所出具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
    B. 稅捐稽徵機關核發的個人「歸戶財產查詢資料」清單。
    (2)房屋是屬於個人所有的唯一房屋且實際居住欲扣除價值時,須檢附:
    A. 稅捐稽徵機關核發的個人「歸戶財產查詢資料」清單。
    B. 個人所有唯一房屋且實際居住切結書。
    (3)屬於未產生經濟效益的原住民保留地欲扣除價值時,應書面主張其所有的土地是屬於未產生經濟效益的原住民保留地,並另檢附稅捐稽徵機關核發的個人「歸戶財產查詢資料」清單。

內容轉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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